“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助力企业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助力企业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现在开工,手续简化了,只要见到函就可提前开工了!”近日,临邛文博创意产业示范区配套项目下穿隧道项目负责人到邛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办理开工手续时,兴奋地说。

“是的,现在企业开工,实行的是‘ 以函代证’简易审批程序 ,可容缺后补,先行开工建设,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就能在专区通过“以函代证”的方式办理开工手续,在竣工验收前补齐相关手续,即可换取正式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邛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工作人员介绍到。

那么,什么是“以函代证”呢?

“ 以函代证”,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产业功能区工业项目,在符合用地和规划,且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由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分别制发用地、规划和施工意见函,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意见函》 暂时代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容缺后补,先行开工建设。在竣工验收前补齐相关手续,即可换取正式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以函代证”作为项目审批提速的“ 突破口”,为项目开工建设打通了一条“ 绿色通道”,真正实现了让审批服务" 提前跑",有效助推项目“ 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具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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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成效

为降低企业时间成本、提高审批效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探索推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产业功能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实行“以函代证”简易审批, 2020年9月30日,我市印发《邛崃市工程建设项目“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印发后,邛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积极推动“以函代证”落地落实。

截至目前,专区共办理以函代证项目24个,且均在1个工作日办结完毕。

下一步,

将继续按照要求,

为办事企业做好服务,

全面增强企业获得感、提升企业满意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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